交公便〔2009〕21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交通厅(委)运管局(处):
为贯彻落实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》,提高管理水平,根据《关于做好〈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〉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》(交公便〔2008〕326号)精神,我司定于2月底在北京召开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》宣贯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内容
贯彻落实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》,对下一步工作部署,并进行专题讲解。
二、参会代表
省级运管局(处)2至3人,各地(市)运管处2至4人。
三、会议时间、地点
第一期会议2月23日至24日,第二期会议2月26日至27日,第三期会议3月1日至2日,每次会期2天。各地参会时间安排见附件1。请参会代表提前1天自行前往北京东方文化酒店报到(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101号,电话:〈010〉84031188)。
四、其他事项
㈠本次宣贯会务工作委托部评价中心负责。食宿费用自理。
㈡请各省(区、市)运管局(处)认真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参会,并于2月13日前将会议回执(详见附件2,也可从交通职业资格网www.jtzyzg.org.cn下载)传真至部评价中心。
五、联系方式
部公路司联系人:袁旭海
电话:(010)65292764
部评价中心联系人:沈冬柏
电话:(010)64906219(传真);电子信箱:shendb@mot.gov.cn
附件:
1.参会时间安排
2.会议回执
交通部公路司(章)
二○○九年二月十二日
附件1
参会时间安排
第一期会议:
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河南、山东
第二期会议:
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湖北、湖南、海南、广东
第三期会议:
广西、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、陕西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、新疆
附件2
会议回执
省(区、市):
序号
姓名
性别
职务
年龄
单位名称
报到时间
联系电话
备注
联系人: 联系电话: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