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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具材质产地藏猫腻 标签开始成为关注焦点
亚太家具网    2011-12-31 10:18:34  

  达芬奇事件让消费者对家具的材质、产地两项信息变得格外敏感。笔者在近期走访市场中发现,家具标签上这两个项目的标注却显得五花八门。有的卖场价签上没有这些信息,有的卖场价签虽然标注了这些内容,却出现标注内容有误的情况,有的甚至还有误导消费者之嫌;另一方面,一些消费者由于不重视价签标示的信息而导致“上当受骗”。京华家居提示,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,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,应先查看家具价签并且保存好价签。

  市场

  部分卖场价签标识不清

  近期,笔者走访了多家出售家具的卖场,发现各卖场使用的价签样式上并不统一,价签上标示的项目数量不同,主要项目包括产品名称、商品编号、规格尺寸、等级、产地、材质等信息。而对于产地、材质这两个重要信息的详细程度和描述方式也有所不同。有的卖场在描述材质时非常专业和详细,有的卖场则在产地标识上并不规范。

  价签标注方式有待商榷

  从调查结果来看,大部分卖场还是能够将材质和产地标识标出,但是在内容的填写上,很多地方值得商榷。比如,“产地”处填写的只是生产厂的名称,而没有写生产地的地名。再如,材质标识为“实木类”,这就是一种比较模糊的说法。在国家标准GB/T3324-2008《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》里面,按“产品构成的主要材料”,将木家具分为“实木类家具”和“人造板类家具”和“综合木家具”。其中实木类家具又分为“全实木家具”、“实木家具”和“实木贴面家具”三种。其中,除了全实木家具是要求所有的零部件(镜子托板、压条除外)均采用实木锯材或者实木板材制作外,实木家具和实木贴面家具除了基材外,使用的就可能不是实木材料,普通消费者可能就不太清楚其中的差别。

  此外,“实木框架”这种说法也是比较模糊的。在《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》中并没有“框架”这一说法,消费者对于“框架”一词的理解可能会不一致,有的消费者可能会理解为“实木框架”就是指家具的基材是实木。香奈宜居的销售人员告诉笔者,该店的家具大多为板木结合家具。而实际上,现在的板木结合家具大多数都是在基材中就使用了板材,比如说桌子的面、抽屉、侧板等处,这在很多消费者眼中就属于“框架”的范围。

  消费者

  大多不关注价签信息

  笔者采访了多位消费者后发现,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,对于价签都只是简单地看看上面标示的价格,很多消费者都认为价签上只有“价格”才是有用信息,并没有留意到价签上还有材质、产地等对购物有用的信息。消费者梁先生的说法非常有代表性,他说“买家具的时候,基本没有看价签,最多也就是看看价格,从来没有留意过价签上的其他信息。”消费者马小姐表示,“很多时候都不看价签,有时候连价格都不从上面看,直接问售货员就可以了,不用再看价签。”

  有一位消费者意识到了看价签的必要性。消费者李先生说,自己前段时间曾经购买了一款皮沙发,销售员当时并没有说明该沙发是半皮沙发,自己也就觉得是全皮沙发。而他到家后才发现沙发并非全皮,感觉自己上了当,后来为了讨个说法又费了不少的口舌。

  “但我后来到这个卖场去看的时候,发现这个沙发的价签上清清楚楚地写着‘半皮’两个字,当时感觉特别后悔,当时如果看一眼价签,也就不至于后面那么多问题。”

  提示查看保存价签很有必要

  从笔者对于卖场的价签调查来看,不少卖场的价签上对于家具的材质、产地等信息还是有较为明确的标识,包括一些最容易引发日后纠纷的问题,比如说沙发是全皮还是半皮,家具是全实木还是板木结合、实木贴皮,国产还是进口,在价签上都有明确的标识。但是,这些信息在商家的其他宣传材料中却没有标识得非常详细,在宣传材料中还可能出现很多误导性的描述,比如很多家具都宣传自己为“欧美家具”“国际家具”,但产地实际上是在中国,有的家具宣传自己为“欧美古典家具”,产品看起来像是全实木的,但实际上是板木结合结构。笔者发现,很多家具的材质、产地信息,如果消费者不询问销售人员,销售人员可能隐而不提或者是采用误导性的语言来进行解释。虽然现在并不是所有的价签都标示得非常全面和准确,但对于一些正规品牌卖场来说,价签的可信度还是比较高的,可以作为消费者选购时的一个重要参考信息。

  同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仕平表示,如果双方之间无另外与价签内容冲突的口头或书面约定,价签标示的内容即可被认为是双方合同的一部分,发生争议时应以价签为准。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,如果价签上标明的家具信息与销售人员的说法不一致,按照“谁举报,谁举证”的原则,必须要消费者自己举证,标明二者不一致,才可能赢得官司。举证毕竟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,所以京华家居还是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查看标签、保存好价签相关证据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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